根据湖北省妇联《关于推荐2025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的通知》(鄂妇文〔2025〕13号)要求,依据推选条件和相关工作要求,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符合全国巾帼文明岗的评选条件,现按要求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止,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存在的问题。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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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