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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消防隐患整改项目询价公告

【字号:    】        时间:2025-05-26      

根据要求,采购人拟对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消防隐患整改项目通过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消防隐患整改项目询价公告

二、项目预算(限价): 9000 元。

三、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感烟探测器

 

5

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5

3

双电源开关

CDQ1S-100/4P

ADSQ3-160/4P

2

4

阀控电池

12V-1.2AH

2

5

机械闭门器及顺位器

机械液压式

3

6

防火门门磁开关

常闭门监视模块

1

7

防火门门体维修

木质防护门

1

8

干粉灭火器

国标ABC-4

10

9

双耳应急灯

LED-220V

10

10

疏散指示标志牌

LED-220V-明装

34

11

吸顶式应急灯

LED红外感应式

15

12

车库应急灯

T8单管-感应式

12

13

天台稳压系统稳压罐除锈及补漆

 

平方米

3

14

一处常闭式防火门变形修复

 

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资质且符合消防维保要求

4、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附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五、报名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8日

2.报名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9号3208室

六、报价及成交原则

采用固定价格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询价小组从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七、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组成:报价文件应递交正本一份,并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报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

2、报价文件送达: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9时前(8时30分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吕彪

联系方式:0717-6218302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9号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