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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检察院荣获全市社会化禁毒工作先进单位

【字号:    】        时间:2020-05-06      

上图为宜昌市检察院干警深入桥北社区开展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活动

上图为市检察院为西陵区西坝街办及桥北社区捐赠禁毒宣传资料

上图为宜昌市检察院干警为市第九中学师生发放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读本

上图为宜昌市检察院干警与西坝街办、市第九中学师生代表合影留念

 

本网讯(通讯员尹紫薇)413日,宜昌市人民检察院被宜昌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通报表彰为2019年度全市社会化禁毒工作先进单位。

过去一年来,宜昌市人民检察院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禁毒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宜昌市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在禁毒工作中忠实履行教育、宣传、预防、打击等法律职责,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加强禁毒法制宣传,完善禁毒机制建设,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办好世界军运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狠抓办案 成绩显著

 

一是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履行诉讼职能,特别是在审查起诉潘昊等21人特大制贩毒案中,宜昌市检察院检察官数次到公安机关与办案人员座谈交流,通过细致审查,提出12大项近40条意见的补查提纲,涵盖了补强证据、追诉漏犯漏罪、深挖扫黑除恶线索、补充财产刑相关情况等各方面内容,详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保了该案的顺利起诉。二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严防涉毒犯罪分子逃避打击。全年共立案监督毒品犯罪10件,纠正漏罪31人,纠正漏犯3人。伍家岗区检察院办理的周锐等2人贩卖毒品案,追诉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联系,对绝大多数个案均做到了提前介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通过工作联席会、办案协调会、案件研讨会、工作座谈会等形式,统一执法共识;充分发挥《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补充侦查提纲》等法律文书功能,帮助侦查机关分析案情、固定证据。四是加强类案指导,提高办案整体水平。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均指定一名员额检察官负责对口指导各基层院办理毒品案件,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案件评查、抽查案件等方式,确保案件质量。

 

注重宣传 营造氛围

 

一是开展学校、街道、社区实地宣传。626日国际禁毒日,市检察院深入宜昌市第九中学、西陵区西坝街办及桥北社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揭示毒品的危害性,号召人民群众增强禁毒意识,提高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并发放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读本500余册、禁毒宣传画50余套,并当场开展法律咨询,逐一答疑解惑。二是积极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及“送教上门”活动。830,市检察院联合亭区检察院深入黄龙寺居委会,向社区党员群众介绍了近年来检察机关依法打击毒品犯罪的工作举措和相关成效,引导人民群众提高自身禁毒意识,并把防毒知识传递给身边的亲朋好友,主动全民抵制毒品侵害、共创美好未来的浓厚氛围。三是上好“开学第一课”。93日,市检察院联合亭区检察院走进长江中学,为该校新生讲授了禁毒教育“开学第一课”,运用常见及新型毒品的模型,通过近距离观察为学生们讲清毒品的危害,并赠送了干警设计的“法治书签”,时刻提醒广大师生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四是认真落实“禁毒宣传进机关”活动。6月、9月,市检察院精心制作禁毒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并发动全体检察人员关注访问“中国禁毒微信平台”和“禁毒手机报”,及时向亲友宣传禁毒相关法律政策。五是扎实开展网络宣传。通过“两微一端”等检察新媒体,高频率、多角度、多形式宣传宜昌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毒品犯罪案件,表明党和政府厉行禁毒的立场和决心,充分展现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成效。

 

上下联动 形成合力

 

认真组织实施“6.26”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和“灭死角、筑防线”专项行动。活动前,成立专项活动小组,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制定活动方案。活动后,及时总结汇报。在抓好自身活动任务落实的基础上,市检察院积极指导和督促全市15个基层检察院同步推进专项活动,借助“法治进校园”“未检公开课”等活动平台,上好“开学第一节课”,通过向中小学生发放宣传资料、案例讲解、法律解读等方式,教育、警示青少年增强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据悉,此次表彰,共有28个单位、45名个人分别荣获2019年度全市社会化禁毒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