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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十一次蝉联目标考评优胜单位和群众满意机关

【字号:    】        时间:2018-07-17      

本网讯(记者李涛)711日,市检察院被宜昌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为2017年度“全市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优胜单位”,继今年5月被宜昌市委通报表彰为2017年度市直“群众满意机关”,市院已连续十一年同时蝉联上述双项荣誉。

2017年,市院机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宜昌实施,按照“坚定不移践行司法为民,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的总体思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精耕细作,坚持务实重行,主动服务工作大局,司法保障展现新力度;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法律监督取得新成效;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司法公信实现新提升;深入推进从严治检,检察队伍呈现新面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市院蝉联全市文明行业,荣获“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优秀单位”“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十一年荣获“全市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优胜单位”和市直“群众满意机关”。

2018年,市院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宜昌实施,按照“四个坚定不移”的总体要求,对标省域副中心城市标准,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奋力谱写新时代宜昌检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宜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悉,本年度,全市共有36个市直单位荣获“全市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优胜单位”,58个单位荣获市直“群众满意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