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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字号:    】        时间:2022-02-25      

根据《宜昌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宜昌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经《公告》规定程序,体检、考察人员从通过职业技能测试和资格复审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和加分项相加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确定人选的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体检、考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集中进行。

(一)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体检定于2022年3月1日(星期二)进行。体检对象须于当天上7:10到宜昌市人民检察院(伍家岗区八一路9号)综合楼五楼大会议室集合,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二)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2.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对象应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2张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参加体检,携带资料不全的,视为弃权。

    4.体检对象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情形的,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应当空腹,请在前一天晚上20:00以后禁食。体检前两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或饮酒。女性受检者如在月经期,请在血、尿抽样处告知工作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 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费530元左右,由体检对象本人承担。

    7.体检对象应当遵守医院工作秩序,服从体检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在医院吵闹、喧哗。

8.坚决禁止体检舞弊行为。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有意隐瞒影响招聘的疾病或者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有关规定处理。

9.体检对象须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考察时间:2022年3月2日至3月8日。

2.考察主体: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职位匹配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关。

4.考察方式:主要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档案审核等方式进行。考生要对照考察内容和要求,认真撰写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有关内容可参考附件2)。

    5.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向工作单位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考察组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宜昌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2:《考生撰写个人自传有关要求》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25日

 

附件1.宜昌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考生撰写个人自传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