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韩利丽)“谢谢检察官为我们申请司法救助金,让我们的生活又有了希望。”近日,王某接到检察官打来的电话,得知申请的司法救助金已经审批下来,她激动地表达着感激之情。
2021年7月,王某的丈夫遭遇车祸,经医院三个月的抢救,最终没能挽回生命。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肇事者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赔偿王某及其家人经济损失共计101万元。然而,由于李某未给车辆购买任何保险,平日里以打零工为生,虽尽全力也只凑了10万余元赔偿给了王某。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人员经过多方查询也未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陷入了僵局。
今年6月,检察官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过程中,从社区干部那里得知王某的遭遇,迅速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
“我老伴出车祸后,在医院抢救了三个多月,花费二十几万,家底都掏空了,现在判决也下来了,可是肇事司机一直没有把剩余的赔偿款给我们,家里的顶梁柱也不在了,往后的日子该怎么办啊。”面对前来调查的检察官,王某的眼里闪烁着泪花。
“王某的老伴因车祸不幸离世,家里还有93岁高龄的公婆需要赡养,老人家身患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王某视力二级残疾,行动也不方便,现在家庭的重担全部都压到了王某一个人身上,家庭生活确实很困难。”实地走访时,王某住所地村干部介绍了王某的家庭情况。
“王某的丈夫因交通事故身亡,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家庭陷入困境,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我们得帮帮她。”秭归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王某伸出援助之手,最终帮助王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8万余元。考虑到王某及其家人经济救助需求大,一级救助难以满足其需求,秭归县检察院当即将情况上报宜昌市市检察院提请联动救助,更好地帮助王某渡过难关。
王某一家的燃眉之急解了,但检察官的工作却并未就此止步。通过对近年来秭归县检察院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进行类案分析,发现有多起交通事故侵权类司法救助案件,肇事者未按时给车辆购买交强险,自身又没有赔偿能力,导致赔偿工作不顺畅进而产生因案致贫的情况。为此,秭归县检察院向相关执法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道路安全法规宣传,引导机动车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及时缴纳交强险,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