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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区:提前介入 引导侦查 降低“案-件比”

【字号:    】        时间:2020-07-01      

本网讯(通讯员王萌)2019年6月10日,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办的洪某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前,该院就指派资深员额检察官查阅案卷,了解案情,提前介入,后多次与公安机关先后召开联席会议,提出意见,重点指导侦查方向,找到案件突破口。

该案中,洪某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为争抢介绍卖淫的地盘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但公安机关调取的介绍卖淫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难以认定,在介绍卖淫事实不能准确认定的情况下,认定洪某某等人系恶势力犯罪集团将失去根基。经该院引导取证,公安机关从与洪某某等人合作的一名卖淫女头目为突破口,逐一核实了证据,使一度困难的办案局面得以展开,最终认定了介绍卖淫及其他犯罪事实。

此外,本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日常联系,协助公安机关梳理案件事实,逐一甄别分析案件线索。本院与公安机关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事、定罪”,逐一甄别分析该案案件线索,进一步“定人、定事、定罪”,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弥补漏洞,既提高办案效率,又保证了办案质量,为后期该案快速准确的起诉、判决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