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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网络诈骗案开庭13人被公诉

【字号:    】        时间:2018-02-28      

本网讯(通讯员何远荣)搭建伪现货交易平台,以“高额返佣”为幌子,诱骗客户投资,实施诈骗。近日,远安县院以黎某、黄某等13名被告人涉嫌诈骗罪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并于近日开庭审理。

20171月,该县一被害人被骗后向远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远安县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并于当年6月,将犯罪嫌疑人黎某、黄某等13名抓获归案。

由于该案涉案人数多,被害人约3000余人,诈骗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涉案金额大,案情复杂,远安县院刑事检察部受案后迅速安排骨干力量专门办理此案。时间紧,任务重,承办检察官及时学习网络电子商务知识,认真审查电子数据等证据,加班加点,利用1个月时间完成34本卷宗阅卷、录卷及逐人提审工作。

经审查查明,20169月至20176月,江西省萍乡市人黎某、黄某等13人在广东、湖南等地,先后搭建并运行了4个伪现货交易平台。他们以“高额返佣”为幌子,诱骗客户到该平台上进行投资。然后他们通过操控该平台商品交易价格走势、禁止客户投资出金权限、强制平仓、爆仓等方式人为造成客户亏损,实施诈骗。

犯罪嫌疑人黎某、黄某等1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利用虚假网络交易平台,诈骗他人财物,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涉嫌诈骗犯罪。

最终,该院对13名被告人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有效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