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4日在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一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服务宜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检察机关自身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宜昌检察机关业务质效综合考评长期位居全省第一,21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39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7项工作经验[1]在全省交流推广。
一、依法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246件,批准逮捕1074人,提起公诉3255人。对涉政类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2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1人。对2件20余年陈年命案层报最高检核准追诉,依法严惩凶手,不让正义缺席。严惩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涉枪涉爆、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367人,重罪案件同比下降19.3%,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切实维护经济安全,起诉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483人,全力为被害人追赃挽损。
积极营造暖商护企环境。严厉打击侵犯企业权益犯罪,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309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4亿元,让各类市场主体安全有保障、权利能维护、发展可预期。夷陵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办案中积极为辖区重点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100万元,有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2],依法办理企业合规案件54件,对整改到位的26个企业及相关负责人依法从宽处理,使企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西陵、夷陵等地检察院与社区矫正机构创新监管措施,监督批准34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既实现了依法动态监管,又回应了市场主体需求。伍家岗、宜都、三峡坝区等地检察院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室、检察服务站等,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
做实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制定服务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设立16个长江大保护检察工作办公室,开展十大专项行动。依法起诉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犯罪75件97人,同步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8件,督促违法行为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失217万元。持续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围绕水资源和岸线资源保护、船舶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4件,督促修复被毁损林地403亩、治理河湖水域5900余亩、清理各类污染物2400余吨、增殖放流鱼苗150余万尾,依法守护一江碧水东流。举办首场长江上的新闻发布会,以检察视角推介宜昌长江保护成效,阅读量超3000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学习强国等20余家中省媒体跟进报道,以能动履职奏响新时代法律监督“长江之歌”。
协同推进清廉宜昌建设。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加强与监察机关工作衔接,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审查起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0件69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厉打击“围猎”和权钱交易行为,追缴行贿违法所得1000余万元。围绕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件4人,提升司法公信力。
主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适应犯罪结构轻刑化[3]趋势,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轻刑案件,不批捕871人、不起诉1657人,切实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针对办案发现的安全生产、强制戒毒、寄递安全等社会治理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46件次,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快递三轮车管理“老大难”问题,推动相关部门依法治理。结合办案提出命案和毒品犯罪治理建议,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监督试点工作,猇亭区检察院挂牌设立全省首个检察官办公室,推动建立权利义务告知“一制两书”[4],成为全省首创。
二、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检察履职与司法为民深度融合,切实做到民有所需,我有所为。
守护美好生活环境。扎实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积极参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聚焦出行安全,督促整改窨井盖、电线杆等安全隐患4026处,安装防坠网、防位移等改进装置972个。点军区检察院落实代表建议,推动清理一批危废电线杆,消除了安全隐患。聚焦居住安全,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升级改造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1800余处。聚焦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办理食品药品、饮用水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0件。市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在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让心脏病患者获得“黄金4分钟”抢救成为可能,被央视新闻报道点赞。
用心化解矛盾纠纷。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及时办结群众信访案件1528件,回复率100%。认真落实领导带头包案、带案下访制度,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281件。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省市县三级院检察长联动,综合运用释法说理、上门听证、救助帮扶等方式,妥善化解一起长达29年的医疗纠纷。积极开展信访积案治理,推动检察环节重复信访率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运用“互联网+”助力矛盾化解,持续优化“家门口的检察院”服务平台,受理办结群众反映问题线索800余件,做到群众诉求随时表达、矛盾纠纷及时掌握、法治惠民落到实处。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9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情节轻微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44人、不起诉24人、附条件不起诉[5]22人,落实帮教措施327人次。携手各方推动“六大保护”[6]综合施策,建成“一站式”取证、保护中心,完善未成年被害人关护机制,提供身心康复、复学就业等综合救助102人次。枝江市检察院在办理韩某某强制猥亵一案中,综合运用支持起诉、心理干预、司法救助等方式,及时解决被害人无人监护、经济困难等问题,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巡讲139场,覆盖6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2万余份,秭归县检察院法治教育课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
维护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弱者,扶危济困,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权益受到侵害的,依法支持起诉55件。加大妇女权益保护力度,起诉强奸、拐卖妇女、家庭暴力等犯罪44件46人。严厉惩治养老诈骗犯罪,批准逮捕40人,起诉22人,依法办理了“七彩阳光”、“运河名都”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养老诈骗案。通过漫画、情景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结合办案开展普法宣传,预防老年人被骗受害。推动构建检察机关牵头、多元主体参与、多种措施并用的“1+N”救助工作格局,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2件,为因案致困的妇女儿童等群体发放救助金415万元,同比分别上升67%和21%。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记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助推法治宜昌建设。
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16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立案、撤案261件,同比上升40%,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40件,同比上升90%,追诉漏罪67个、漏犯142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监督纠正实体不公和程序不当,提出刑事抗诉32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和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80件,同比上升60.7%,提出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监督意见144件,全部被采纳。以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在全市推广运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平台,推动解决监管问题175个。对监狱、看守所等开展巡回检察[7],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25个,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民事检察监督更为精准。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92件,纠正不当裁判37件,对法院裁判正确的,引导服判息诉155件。市检察院办理的3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监督案,经依法抗诉后全部获得改判,帮助3个涉案家庭卸下390万元的“冤枉债”。针对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办案超期、终结执行不当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14件,均被法院采纳。针对民间借贷等虚假诉讼易发多发领域开展专项监督,纠正“假官司”34件。长阳县检察院依法监督再审14起虚构劳动报酬主张优先债权虚假诉讼案,使债权人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行政检察监督更加优质。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结案件122件,同比上升38%,宜都、兴山等地检察院办理的14个案件被评为全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针对行政诉讼程序空转、当事人超期起诉导致合理诉求得不到支持等问题,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8],通过公开听证、上下联动化解行政争议38件,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7件,降低不该有的维权成本,落实必须有的违法代价。依法护航民生民利,大力开展行政非诉执行[9]专项监督,伍家岗区检察院办理的某民营医院环境违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既化解了矛盾争议,又保障了经营发展,入选最高检“检察为民实事”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更有成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保护问题,立办公益诉讼案件614件,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诉前整改率达98%,以最小司法成本实现最优治理效果。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保护和收回国有财产2106万元。当阳、枝江等地检察院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督促修复非法占用农用地4247亩,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远安、五峰等地检察院加强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公益诉讼保护,推动修复红色文化资源62处,护卫英烈荣光。加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建设,邀请21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公益志愿者,形成人民监督和检察监督合力。西陵区检察院通过该平台获取公益保护线索,督促清理外来入侵物种福寿螺5.6吨,有效维护了长江生态安全。
四、狠抓自身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
坚持政治引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8次,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创新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180余次,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市检察院扎实开展党支部固本提质三年行动,深化支部规范化建设,创建先进党支部4个。积极推进“筑堡工程”,与社区共建“法治安居”等服务场景,开展文明创建、疫情防控、老旧小区改造等志愿服务77批次。
夯实基层基础。牢固树立强基导向,鲜明提出“对标先进找差距,对照排名争进位”工作理念,打响基层检察院“脱薄争先”攻坚战。通过驻点调研、条线推动、现场拉练等方式,积极开展对下业务指导,推动全市15个基层检察院业务质效大幅跃升。加快“数字检察”建设,积极打造“毒品犯罪”、“司法救助”等五个法律监督运用平台,高效利用检察智慧决策分析系统,辅助监督办案。实施“一院一品”、“一部一优”品牌驱动战略,全力支持葛洲坝检察院打造长江大保护专门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家门口的检察院”等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以点带面效果逐步显现。
压实司法责任。全面落实“捕诉一体”机制,加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度,合理减少退回补充侦查、延期等办案环节,刑事检察“案-件比”[10]降至1.02,办案效率显著提升。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通过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纠正各类办案瑕疵,倒逼检察人员以求极致的精神提升办案质效。
激发队伍活力。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素能提升年”活动,组织“每月一星”评选、“周四夜学”,举办案例研讨168次,培训6000余人次,推动干警综合素能不断提升,14名干警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人才库。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理论研究,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文章45篇。优化队伍结构和人员配置,协助地方党委调整任免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26人。开展市检察院机关岗位“双向选择”,关心关爱基层干警,晋升三级、四级高级检察官21人,激发干事创业活力。重视青年干部培养,实施“墩苗工程”、“菁才计划”,畅通两级院人员交流通道,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奠定人才基础。在共青团成立100周年之际,秭归县检察院团支部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五、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始终牢记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坚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年专题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律监督、未成年人检察、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情况6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案件公开听证和工作座谈等活动698人次,走访代表346人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系统梳理代表审议报告、参加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建议128条,逐项研究落实,提出的书面建议全部办结回复。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上门走访,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通报检察工作。结合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民主监督,建立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形成长江生态守护合力。建立工商联参与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机制,共同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案件评查、巡回检察等活动2575人次,将民主监督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完善律师网上阅卷、网上预约接待等服务机制,接待律师来访1442人次。组建听证员库,开展检察听证1647件次,同比上升79%,让公平正义可感可信。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445件、重要案件信息257件,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组织开展检察公众开放日,邀请919名社会人士参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回应代表建议,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在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中省媒体发稿1577篇,发布官方微博、微信2934条,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19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自觉加强内部监督。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积极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廉政专题辅导、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狠抓“十个严禁”、“三个规定”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填报过问检察办案等事项723件,同比上升11.7%。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排查司法办案廉政风险65个,制定防范措施121条。坚持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相贯通,扎实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对4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对6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内部审计,促进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宜昌检察工作争先进位成效明显,基层建设稳步推进,队伍面貌有效改观,这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的力度有待加大,法治引领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二是能动履职意识不够强,专业化人才较为缺乏,基层基础需进一步夯实;三是工作品牌、先进典型等不够突出,检察工作的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全力加以改进。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宜昌争当“四个典范”奋斗目标,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为主线,以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为主题,依法能动履职,提升监督质效,奋力谱写宜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是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牢记“三个务必”,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重大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实落地。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以更高标准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推动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高质量服务发展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化解矛盾纠纷,推动诉源治理。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加强监检衔接,加大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查办力度。打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合拳”,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是高水平践行司法为民。聚焦人民群众所忧所盼,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持续深化“筑堡工程”。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加大公开听证力度,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充分运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职能,为弱势群体维权解困。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治理问题,助力宜昌打造全省共同缔造标杆。
四是高效能加强法律监督。牢牢抓住监督办案质效不放松,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做优做精。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制约,不断提高批捕起诉和监督办案质量。抓实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法律监督。突出民事诉讼监督精准性,增强监督刚性。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办好公益诉讼重点领域案件,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治理效能。
五是高标准淬炼检察铁军。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严管厚爱落到实处,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检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健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落实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更加注重科学管理,不断激发队伍活力。持续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完善制度机制保障,突出特色品牌创建,抓实基层“脱薄争先”。着力加强专业精神、专业能力、专业人才培养,狠抓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素能,培养青年骨干,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征程扬帆起航,新使命重任在肩。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