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5日在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许一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筑牢政治忠诚,以强烈的检察担当助推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
奋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开展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专项检察监督,高效办理涉疫刑事案件17件、公益诉讼案件33件,筑牢疫情防控法治防线。持续抓好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开展出监出所必审必谈1400余人次,推动联防联控机制落地落实。组织680余名干警深入社区村组参与防疫排查和值守任务。妥善办理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相关案件18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组织300余名干警深入贫困村组结对扶贫,帮扶18个行政村1300余户贫困户脱贫出列,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件14人,为123名家庭贫困的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1万元。积极服务长江大保护战略,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693件1036人,办理涉水资源、水域岸线、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诉讼[1]案件603件,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8623亩、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4公里、拆除河道内违法建筑物46幢、整治环境污染企业204家,守护“一半山水一半城”的秀美。7件保护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办理的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生存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上作为典型案例发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11件221人,先后对“乐享家”“中澳行”等一批非法集资案提起公诉。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案件236件,起诉908人。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80件1261人,其中,涉黑案件24件30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2件294人,恶势力团伙案件124件660人,依法惩治以鲁强、徐优优、胡正虎、谢碧丹、刘爱民等为首的一批涉黑犯罪组织。坚持深挖彻查、除恶务尽,纠正漏捕144人,追诉漏犯87人,追诉漏罪117件,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83条、保护伞线索166条,监督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72亿元,发出堵漏建制检察建议72份。市人民检察院及3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倾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市场主体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六条规定”[2],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入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建立企业联系点191个,解决各类问题193个,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红旗单位”。加大对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245件491人。部署服务创新发展专项活动,起诉危害创新发展相关案件130件283人,办理的杨某云、杨某民等20余人侵犯宜昌市某著名注册商标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监督等9个专项整治,办理案件844件,确保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对企业胜诉退费开展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13件,办案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营造包容审慎的司法环境,对企业的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等“四类人员”依法不捕52人、不诉111人,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守护百姓安宁,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回应群众期盼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积极参与平安宜昌、法治宜昌建设,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
严惩破坏安全稳定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严惩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办理涉邪教组织犯罪。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580人,依法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李道近、秦宇、钟宜波等3起长达20多年的陈年命案罪犯,监督补证追查,正义终得彰显。突出打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5185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起诉2707人,办理了潘昊等21人制造贩卖毒品476公斤、非法牟利2700余万元特大案件。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惩治力度,起诉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等各类经济犯罪270人。
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用心用情对待群众信访,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600余件,除匿名信访件外,均实现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打造“家门口的检察院”服务平台[3],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的检察服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和专业人员,参与检察听证[4]780件,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听证后化解率达98%。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83件,发放救助金691万元,让检察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助力平湖半岛、环城南路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加速推进。
持续办好为民实事。大力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行动,立案办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案件358件,协助党委、政府解决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农用地保护等方面难题。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0件。办理湖北省首例外卖平台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全市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从业人员体检494人次,下架无证商户346家。监督整改办案中发现的窨井施工、管理、养护等方面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1件25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90人;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案件184件,起诉200人,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2件4人。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5],推动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从业限制制度[6],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35场次,实现全市中小学全覆盖。依法保护妇女人身权益,起诉强奸、强迫卖淫等犯罪案件203件。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办理欠薪案件95件。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取缔“黑养老院”;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助推乡村文明;督促职能部门消除“数字鸿沟”,助力解决老年人出行、消费困难。监督整治盲道被侵占等问题,“有爱无碍”让残障人士放心出门。
三、深耕主责主业,以严格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整体推进,不断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增强法律监督能力。
做优刑事检察。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050人,提起公诉19349人。严把案件质量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51件405人,监督撤案280件336人,纠正漏捕631人,追诉漏犯552人,追诉漏罪656件,依法对刑事判决提出或提请抗诉217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85件、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78件。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43人次。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提钱出狱”“纸面服刑”、社区矫正脱漏管问题,监督收监执行74人,监督执行财产刑277.3万元。先后对宜昌监狱、汉江监狱、江北监狱、襄南监狱等开展巡回检察,发现并监督纠正问题55个。
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54件,提出或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53件。立案调查民事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30件,发出检察建议149件。立案调查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05件,发出检察建议161件。民事“三类案件”[7]不支持监督申请及终结审查826件,促成当事人息诉罢访485件,达成和解17件。在办案中发现并移送司法人员违法犯罪线索32件44人,其中20名司法工作人员被立案查处或追责问责。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6件,检察建议全部被法院采纳。
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7件,提出或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立案调查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3件,发出检察建议46件。立案调查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65件,发出检察建议133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8]专项活动,化解行政争议107件,促进案结事了。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35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6件;认真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受理案件33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件。
做好公益诉讼。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20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28件,已审结121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13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办理的长江宜昌段船舶污染案等4件案件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开展的“小饭桌”及托幼机构食品安全隐患、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等专项监督,有效保护了公共利益,促进了依法行政。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磋商程序案件32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800件,行政机关诉前整改率达99%,实现了诉前保护公益的最佳司法状态。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毁损林地1720亩、耕地3743亩,挽回矿产资源案值1380万元,督促收回人防易地建设费4864万元,清理违法堆放的垃圾4840吨,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9557吨。
四、自觉守正创新,以稳健的检察实践推进司法改革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抓手,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检察工作质效显著提升。
稳步推进检察改革。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院决策部署,统一思想,统筹安排,深化人财物省级统管、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推进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内设机构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压实了司法责任,提升了工作效能。
探索司法办案新机制。在全省率先试行“捕诉一体”[9]办案机制,加强批准逮捕与审查起诉的有效衔接,强化检察机关在诉前程序的主导作用,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出台规范指引推动认罪认罚从宽[10]制度实施,深入细致做好被告人认罪服法、教育转化工作,认罪认罚总体适用率保持在85%以上,量刑建议采纳率、一审服判率保持在95%以上。
与时俱进更新司法理念。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严惩,对情节轻微的依法从宽处理。对依法可不捕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捕1203人、不诉1753人,对捕后可不继续羁押的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45人。开展提前介入1626件,自行补充侦查1460件,切实把问题解决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2021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率和退回补充侦查率较2017年分别下降93%、83%,实现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力配合、顺利完成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转隶、线索移交等工作。围绕反腐败总体部署,成立专门机构负责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64件189人。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能,查办案件9件12人。
五、坚持固本强基,以坚定的检察自觉打造过硬队伍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责任,着力提升队伍素能,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扎实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扣“三个环节”、落实“四项任务”,认真查摆整改“六大顽瘴痼疾”,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边建,建立完善相关制度39个。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立网上填报系统,定期通报、随机抽查,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647件,有效防范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狠抓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培训1万余人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引导干警在办案中努力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共有6个集体、32名个人在全国、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办案能手”等称号。加强组织建设,实施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将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为6个。优化职能配置,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实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狠抓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接受上级巡视巡察2次,开展检务督察90余次,督促整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余个。
实施科技强检。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建设,新建远程提讯、视频接访、案件讨论、调度指挥、安全保密支撑等一批政法智能化“1234”项目。改造升级“12309”控申接待大厅、听证室、公益诉讼实验室等功能用房;自主开发量刑建议系统、公益诉讼随手拍等一批智能化软件,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各级人大、政协报告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4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做到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全省率先试点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1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市15个基层检察院全部获评“省级文明单位”,4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1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共有82个集体、11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首五年历程,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必须坚持践行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确保检察队伍忠诚纯洁可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相比,在执法理念、思想观念、履职方法等方面还有差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准度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部分检察业务开展不平衡,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有待提高;三是少数基层院工作发展滞后,检察履职保障还有欠缺,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警违纪违法的现象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打算
今后五年,是宜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奋进第二个百年目标新征程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强产兴城、推动能级跨越、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的总体要求,以服务大局、检察为民为主线,坚持“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锐意进取,忠诚担当,为宜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服务和保障。
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上体现新担当。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找准检察工作的发力点,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树牢服务大局意识,在助推宜昌高质量发展上谱写新篇章。持续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成果,依法惩治和预防金融领域犯罪。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促进绿色发展。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全面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保障人民权益上展现新作为。积极参与更高水平的平安宜昌、法治宜昌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的高压态势,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食品药品环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巩固“家门口的检察院”建设成果,加大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强化未成年人犯罪法律监督,合力守护祖国的明天。
四是坚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维护公平正义上迈出新步伐。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提高精准打击犯罪能力。全面提升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力度和效果。推动公益诉讼不断发展完善,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实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认真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在打造过硬队伍上展示新形象。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品质。坚持从严治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科学管检,健全案件管理机制,完善绩效管理办法,最大限度激发检察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素能兴检,加强人才建设,培育职业精神,提升公正司法、能动司法水平。坚持规范塑检,构建高效的检察权制约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各方面监督。坚持强基固检,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建好建强基层检察院。
各位代表!今天的宜昌,正开启新征程,扬帆再出发。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代表大会决议,实干担当,接续奋斗,努力为我市加快强产兴城、推动能级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