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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3-04-21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5日在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许一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筑牢政治忠诚,以强烈的检察担当助推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

奋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开展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专项检察监督,高效办理涉疫刑事案件17件、公益诉讼案件33件,筑牢疫情防控法治防线。持续抓好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开展出监出所必审必谈1400余人次,推动联防联控机制落地落实。组织680余名干警深入社区村组参与防疫排查和值守任务。妥善办理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相关案件18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300余名干警深入贫困村组结对扶贫,帮扶18个行政村1300户贫困户脱贫出列,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14人,123名家庭贫困的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1万元。积极服务长江大保护战略,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6931036人,办理涉水资源、水域岸线、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诉讼[1]603,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8623亩、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4公里、拆除河道内违法建筑物46幢、整治环境污染企204,守护“一半山水一半城”的秀美。7件保护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办理的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生存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上作为典型案例发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111221,先后对“乐享家”“中澳行”等一批非法集资案提起公诉。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案件236件,起诉908人。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涉恶案1801261人,其中,涉黑案2430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2294人,恶势力团伙案件124660人,依法惩治以鲁强、徐优优、胡正虎、谢碧丹、刘爱民等为首的一批涉黑犯罪组织。坚持深挖彻查、除恶务尽,纠正漏捕144人,追诉漏犯87人,追诉漏罪117件,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83条、保护伞线索166条,监督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72亿元,发出堵漏建制检察建议72份。市人民检察院及3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倾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市场主体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六条规定”[2],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入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建立企业联系191个,解决各类问题193个,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红旗单位”。加大对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245491人。部署服务创新发展专项活动,起诉危害创新发展相关案件130283,办理的杨某云、杨某民20余人侵犯宜昌市某著名注册商标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监督等9个专项整治,办理案件844件,确保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对企业胜诉退费开展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13件,办案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营造包容审慎的司法环境,对企业的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等“四类人员”依法不捕52人、不诉111人,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守护百姓安宁,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回应群众期盼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积极参与平安宜昌、法治宜昌建设,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

严惩破坏安全稳定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严惩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办理涉邪教组织犯罪。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580人,依法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李道近、秦宇、钟宜波等3起长达20多年的陈年命案罪犯,监督补证追查,正义终得彰显。突出打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5185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起诉2707人,办理了潘昊等21人制造贩卖毒品476公斤、非法牟利2700余万元特大案件。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惩治力度,起诉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等各类经济犯罪270

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用心用情对待群众信访,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600余件,除匿名信访件外,均实现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打造“家门口的检察院”服务平台[3],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的检察服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和专业人员,参与检察听证[4]780件,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听证后化解率98%。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83件,发放救助金691万元,让检察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助力平湖半岛、环城南路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加速推进。

持续办好为民实事。大力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行动,立案办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案358件,协助党委、政府解决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农用地保护等方面难题。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0件。办理湖北省首例外卖平台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全市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从业人员体494人次,下架无证商346家。监督整办案中发现的窨井施工、管理、养护等方面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14125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90人;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案件184件,起诉200人,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24人。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5],推动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从业限制制度[6],开展“法治进校园”活435场次,实现全市中小学全覆盖。依法保护妇女人身权益,起诉强奸、强迫卖淫等犯罪案件203件。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办理欠薪案件95件。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取缔“黑养老院”;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助推乡村文明;督促职能部门消除“数字鸿沟”,助力解决老年人出行、消费困难。监督整治盲道被侵占等问题,“有爱无碍”让残障人士放心出门。

三、深耕主责主业,以严格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整体推进,不断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增强法律监督能力。

做优刑事检察。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9050人,提起公19349人。严把案件质量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51405人,监督撤280336人,纠正漏捕631人,追诉漏犯552,追诉漏罪656件,依法对刑事判决提出或提请抗诉217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85件、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78件。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443次。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提钱出狱”“纸面服刑”、社区矫正脱漏管问题,监督收监执行74人,监督执行财产刑277.3万元。先后对宜昌监狱、汉江监狱、江北监狱、襄南监狱等开展巡回检察,发现并监督纠正问题55

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54件,提出或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153件。立案调查民事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30件,发出检察建议149件。立案调查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05件,发出检察建议161。民事“三类案件”[7]不支持监督申请及终结审826件,促成当事人息诉罢访485件,达成和17件。在办案中发现并移送司法人员违法犯罪线索3244人,其中20名司法工作人员被立案查处或追责问责。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6件,检察建议全部被法院采纳。

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7件,提出或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立案调查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3件,发出检察建议46件。立案调查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65件,发出检察建议133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8]专项活动,化解行政争议107件,促进案结事了。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35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6件;认真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受理案件33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件。

做好公益诉讼。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20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28件,已审结121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13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办理的长江宜昌段船舶污染案等4件案件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开展的“小饭桌”及托幼机构食品安全隐患、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等专项监督,有效保护了公共利益,促进了依法行政。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磋商程序案件32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800件,行政机关诉前整改率达99%,实现了诉前保护公益的最佳司法状态。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毁损林地1720亩、耕地3743亩,挽回矿产资源案值1380万元,督促收回人防易地建设费4864万元,清理违法堆放的垃圾4840吨,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9557吨。

四、自觉守正创新,以稳健的检察实践推进司法改革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抓手,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检察工作质效显著提升

稳步推进检察改革。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院决策部署,统一思想,统筹安排,深化人财物省级统管、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推进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内设机构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压实了司法责任,提升了工作效能。

探索司法办案新机制。在全省率先试行“捕诉一体”[9]办案机制,加强批准逮捕与审查起诉的有效衔接,强化检察机关在诉前程序的主导作用,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出台规范指引推动认罪认罚从宽[10]制度实施,深入细致做好被告人认罪服法、教育转化工作,认罪认罚总体适用率保持在85%以上,量刑建议采纳率、一审服判率保持在95%以上。

与时俱进更新司法理念。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严惩,对情节轻微的依法从宽处理。对依法可不捕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捕1203人、不诉1753人,对捕后可不继续羁押的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45人。开展提前介入1626件,自行补充侦查1460件,切实把问题解决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2021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率和退回补充侦查率较2017年分别下降93%83%,实现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力配合、顺利完成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转隶、线索移交等工作。围绕反腐败总体部署,成立专门机构负责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64189人。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能,查办案件912人。

五、坚持固本强基,以坚定的检察自觉打造过硬队伍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责任,着力提升队伍素能,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扎实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扣三个环节、落实四项任务,认真查摆整改“六大顽瘴痼疾”,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边建,建立完善相关制度39。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立网上填报系统,定期通报、随机抽查,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647件,有效防范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狠抓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培训1余人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引导干警在办案中努力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共6个集体、32名个人在全国、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办案能手”等称号。加强组织建设,实施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将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为6个。优化职能配置,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实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狠抓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接受上级巡视巡察2次,开展检务督察90余次,督促整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余个。

实施科技强检。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建设,新建远程提讯、视频接访、案件讨论、调度指挥、安全保密支撑等一批政法智能化1234”项目。改造升级“12309”控申接待大厅、听证室、公益诉讼实验室等功能用房;自主开发量刑建议系统、公益诉讼随手拍等一批智能化软件,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各级人大、政协报告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4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做到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全省率先试点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1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市15个基层检察院全部获评“省级文明单位”4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1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共82个集体、11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首五年历程,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必须坚持践行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确保检察队伍忠诚纯洁可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相比,在执法理念、思想观念、履职方法等方面还有差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准度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部分检察业务开展不平衡,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有待提高;三是少数基层院工作发展滞后,检察履职保障还有欠缺,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警违纪违法的现象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打算

 

今后五年,是宜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奋进第二个百年目标新征程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强产兴城、推动能级跨越、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的总体要求,以服务大局、检察为民为主线,坚持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锐意进取,忠诚担当,为宜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服务和保障。

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上体现新担当。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找准检察工作的发力点,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树牢服务大局意识,在助推宜昌高质量发展上谱写新篇章。持续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成果,依法惩治和预防金融领域犯罪。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促进绿色发展。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全面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保障人民权益上展现新作为积极参与更高水平的平安宜昌、法治宜昌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的高压态势,大对互联网金融、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食品药品环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巩固家门口的检察院建设成果,加大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强化未成年人犯罪法律监督,合力守护祖国的明天

四是坚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维护公平正义上迈出新步伐。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提高精准打击犯罪能力。全面提升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力度和效果。推动公益诉讼不断发展完善,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实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认真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在打造过硬队伍上展示新形象。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品质。坚持从严治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科学管检,健全案件管理机制,完善绩效管理办法,最大限度激发检察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素能兴检,加强人才建设,培育职业精神,提升公正司法、能动司法水平。坚持规范塑检,构建高效的检察权制约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各方面监督。坚持强基固检,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建好建强基层检察院。

各位代表!今天的宜昌,正开启新征程,扬帆再出发。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代表大会决议,实干担当,接续奋斗,努力为我市加快强产兴城、推动能级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