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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13      

——201815日在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毕奎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在中共宜昌市委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市人民政府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宜昌实施,按照坚定不移践行司法为民,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的总体思路,积极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精耕细作,坚持务实重行,为我市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转型跨越、决战决胜全面小康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动服务工作大局,司法保障展现新力度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专项工作为抓手,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绿色发展,守护青山绿水。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突出打击重大环境污染、非法采砂、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834人,提起公诉114160; 在非法码头、节能减排、退耕还林、防护林建设等领域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720人,渎职侵权犯罪77人;提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10件,结合办案督促补植复绿404亩;开展犯罪预防调查9次,举办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53次。各基层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找准问题突出的领域开展工作。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大对长江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打击监督力度,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推介;秭归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监督移送立案3起非法采砂案,提出的《关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被该县人民政府采纳并转发。

净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发展。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保障供给侧改革,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共起诉4896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依法起诉刘荣棠、刘荣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夏红军等18人电信网络诈骗案,宜昌联邦电缆有限公司郑保祯等6人骗取贷款、票据承兑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认真落实鄂检十条[1],继续深化服务非公经济专项工作,批准逮捕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110175人,提起公诉76108人,监督立案27件,对涉嫌犯罪的非公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人。依法保障创新发展,批准逮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仿冒企业商标、侵犯企业专利和商业秘密等犯罪案件716人,提起公诉2041人。

倾力扶贫攻坚,服务保障民生。开展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在农村危房改造、征地拆迁、农村改厕项目、安全饮水工程、优抚资金等涉农扶贫领域立案职务犯罪案件3032人,保障涉农扶贫资金安全和扶贫政策确实惠及贫困人口。扎实做好自身精准扶贫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对口帮扶11个贫困村,共筹措资金1100余万元,精准帮扶237752名贫困人口脱贫,帮助解决出行难、看病难、增收难等民生问题。组织干警到扶贫村开展到农村、访民情、受教育主题活动780余人次。

优化信访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不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成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推进网络信访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受理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62件次。坚决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专人负责、快速办理、指导督办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敏感案件的指导,批准逮捕信访活动中涉嫌犯罪案件89人,提起公诉55人,有力遏制了闹访、缠访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非访行为,促进了我市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法律监督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全面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全力推进平安建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推动平安宜昌、法治宜昌建设。全年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案件12211620人,提起公诉23073273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办理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势力等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1728人,涉枪犯罪1011人。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从严从快批捕杀人、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66213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09682人、毒品犯罪196233人。着力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起诉群众反映强烈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1630人。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认真落实法律援助、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法律制度,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3241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2028人。构筑关爱青少年成长机制,秭归橙爱工作室、宜都叶敏工作室、西陵西望工作室、当阳法润工作室等一批未检专门工作室,取得良好反响。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办理当事人刑事和解案198254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后不批准逮捕15人,不起诉58人,建议法院从轻量刑192人。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依法查办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8897人,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0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4448人,重特大案件14件。开展重大责任事故领域专项查案行动,立案查处渎职案件99人。依法办理远安县铁炉湾煤矿“10·15”瓦斯爆炸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44人,有效推动治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现象。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持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五进专项活动[2],积极探索预防邮路[3]活动。深入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开展预防调查,结合办案开展案例分析41次,开展预防警示教育70次,预防宣传37次;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765次。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力配合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转隶、线索移交等工作,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划转编制187个,占全市检察机关政法编制的22.1%,转隶干部137人。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立案监督75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监督撤案47件,纠正漏捕158人,追诉漏罪103件、漏犯89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5件,法院同期审结30件,采纳检察机关意见26件,采纳意见率为86.67%。两级检察机关五年内三次抗诉的简华东敲诈勒索一案,最终由无罪判决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立案查处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44人,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情形63件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39件,书面纠正超期羁押27件次;监督纠正适用强制医疗程序不当4件次;对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提起公诉24人。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审查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9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请省院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对法院裁判正确的65件申诉案件,耐心开展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裁判权威。调查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行为120件,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件,提出检察建议91件。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9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3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7件,发放救助金29.2万元。

三、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司法公信实现新提升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将分类管理、权力清单、系统轮案[4]、领导办案、监督制约、业绩考核、员额管理等改革要求落地落实。严格领导办案责任,两级院入额领导全部参与轮办案件,并带头办理恶性刑事案件、职务犯罪大案、公益诉讼案件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人均办案量为员额检察官[5]55%。以信息化管理倒逼司法责任制运行,全市85%的案件实行案管系统随机分案,79%的案件由检察官独立作出决定,批捕、起诉案件办理时间较改革前平均缩短1天和5.5天,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均有明显提高。

圆满完成公益诉讼试点。部署开展公益诉讼百日攻坚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在履职中发现线索70件,办理诉前程序[6]48件,大部分行政机关在诉前即已整改到位,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8件,已开庭审理17件,法院宣判16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办理的宜都市大坡垴采石场毁坏林地公益诉讼案,五峰金玉电业有限公司违法修建拦水坝公益诉讼案等,有效保护了公共利益,促进了依法行政。宜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入选宜昌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

深入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侦诉衔接,主动介入引导取证,对涉毒案件等开展类案引导,全年提前介入侦查199件次,退回补充侦查7871637人。注重审前过滤,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启动非法证据排除34件,经调查后不捕5件,对不符合起诉条件案件不起诉122173人。强化出庭公诉,组织观摩庭、检察官教检察官等活动,加强公诉人指控犯罪能力建设,全年共计组织观摩庭35件次。

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坚持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924条、生效法律文书2553份,重要案件信息321条。部署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请人民群众走进检察、监督检察。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作用,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全面保障律师权利,制定工作细则,明确救济途径,强化内部追责。设立专门律师接待窗口,开通微信平台,推行网上预约,推送案件信息,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建立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与70名律师签订聘用协议,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化解纠纷25件。

四、深入推进从严治检,检察队伍呈现新面貌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推动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协调发展,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狠抓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抓好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检察院开展督察15人次,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落到实处。认真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建立健全巡察制度,对宜都、夷陵等基层检察院开展系统内巡察。狠抓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严格对照省委第七巡视组向宜昌市委反馈巡视回头看意见和省检察院第三巡视组对市检察院反馈巡视意见,主动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确保整改标准严、质量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传播主流思想舆论。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市委转作风、抓落实活动部署,扎实开展文山会海、照抄照转,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抓早、抓小、抓常,对轻微违纪问题及时教育、提醒、纠偏,开展提醒谈话86次。建立机关纪律作风月督察制度,开展各类检务督察358次,发出检务督察通报300余期,监督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27个。

狠抓过硬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规范干部培养使用,坚持工匠+猛将型干部标准,推荐年富力强的中层副职到基层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推荐优秀年轻干警参加援疆援藏工作,实行多岗位多环节培养锻炼。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推动文化育检,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首届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市第三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荣誉称号。

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建设信息查询、远程接访等系统平台,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指导基层检察院积极参与检察机关建设示范院创建活动,推动自身转型升级。市人民检察院及14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当阳市人民检察院荣膺全国文明单位。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报告工作、通报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重视加强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积极邀请座谈、视察和专题调研,高度重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认真办理建议、提案7件,代表、委员见面率、建议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宜昌检察工作实现了健康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机关服务法治宜昌、平安宜昌建设的职能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发挥;二是检察工作贴近民情、契合民意,满足基层群众司法需求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三是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宜昌实施,主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主动迎接检察职能调整新挑战,主动落实深化司法改革新要求,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标准,积极服务大局,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促进宜昌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紧扣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深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举措,着力优化生态环境、营商环境、法治环境。

二是以更大力度推进平安建设。依法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邪教等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大对涉毒、金融诈骗、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的惩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三是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全面落实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两个监督规则 [7],确保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落到实处。全面开展公益诉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履职能力。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四是以更强决心深化改革创新。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司法职权配置、检察人员考核评价、加强内部监督等方面改革部署,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证据审查、侦查引导力度,发挥好诉前引导、审前过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推动检察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智慧检务[8]

五是以更严标准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化纪律作风建设,着眼于抓早抓小,切实转作风抓落实。深化职业素能建设,推动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程。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创先争优,实现基层检察工作转型升级。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代表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努力为宜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