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学习研讨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周力)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近日,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组织干警对最高检发布的8件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典型案例进行了学习研讨。
会上,发言干警对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人民监督员监督情况、典型意义等方面进行全面研讨,参会干警结合工作实践纷纷提问题、谈见解,在热烈的氛围中,干警们互相启发和借鉴,受益匪浅。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波对研讨会进行了点评总结,认为本次研讨会选题好、角度好、分析透。他指出,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既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的法定义务,也是检察机关重要的政治责任。就下一步如何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首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全方位、多层次监督。在案件听证等10种法定方式之外,探索创新人民监督员监督方式,在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建议制发等活动中,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实质监督作用,更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
其次,围绕提升办案质效接受监督,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对改进办案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依法履职、公正司法。
最后,注重细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各项规则流程,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常态长效。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确保人民监督员制度用足用实用到位,以获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广泛支持,促进各项检察业务不断提升质量,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