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远安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
本网讯(通讯员付家新)12月1日,远安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该院2020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以及检察官2020年度办结的部分案件进行抽查,现场开展交流,对检察办案活动提出意见建议。
评查前,该院分管副检察长董明华介绍了该院2020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目标任务、评查对象、工作步骤、有关要求,以及工作进展,重点讲解了个案评查的程序、内容、等次把握等,为人民监督员配备了法律书籍和相关资料。
依照案件质量评查流程,通过随机抽选,共抽选6件刑事、国家司法救助、行政公益诉讼案交2名人民监督员评查。评查采取阅卷的方式,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8个方面,人民监督员逐项评查、填表,独立评定了案件质量等次。
通过认真阅卷等方式,所参评案件均被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交流会上,受邀参加案件质量评查的人民监督员在对办案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还提出了建议。
人民监督员曹敦新说:“这次有幸参加案件质量评查,深入了解了检察办案流程,我所看的三件案件,案件质量办理很好,经得起时间检验,同时释法说理也做得好,建议今后在文书制作方面要更加规范。”
人民监督员杨海蓉说:“建议在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出具现场勘验报告时要给出规范、专业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