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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指导+建议”共促人民监督员工作创新发展

【字号:    】        时间:2016-04-18      

图为市院指导长阳县院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彭玉华)412日,市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贺红、副主任吴欲晓一行来到长阳县院,指导该院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并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对一起案件进行监督。

会上,贺红处长通报了2015年度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提出了2016年度人民监督员工作要求,并征求了人民监督员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建议。随后,贺红主任一行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是否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台账、建立人民监督员监督情形告知制度、建立人民监督员参与跟踪回访、执法检查的情况进行了督察,现场点击电子触摸屏《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所列的起诉书,翻阅了检务公开小册子。

指导调研中,贺红主任对长阳县院人民监督员工作及检务公开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要求职务犯罪案件台账必须完善强制措施和涉案款物扣押及处理情况,职务犯罪案件在立案、批捕、起诉各个阶段都必须履行人民监督员情形告知程序,加快建成符合标准的人民监督员评议厅。

征求意见时,人民监督员建议,检察机关可编发适用的法律小册子,对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类型涉及到的法律条款列明,有利于人民监督员平常加强学习,在监督案件时能够对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发表观点和意见,监督工作能够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