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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陵:人民监督员首次不同意拟不起诉案件

【字号:    】        时间:2017-12-05      

本网讯(通讯员邹恭贵)1122日上午,西陵区院召开人民监督员会议,对二件拟不起诉的自侦案件进行监督评议。市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贺红主持会议,三名人民监督员受邀参与案件评议。

评议会上,三名案件承办人分别向人民监督员汇报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及拟撤销案件的依据,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三名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了承办人的汇报,并就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向承办人进行提问,承办人逐一进行解答。经过独立评议、表决,三名人民监督员同意该院对周某某受贿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但对另一件受贿案不同意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据了解,该院自人民监督员制度施行以来首次出现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西陵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杨林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检委会专题会议进行认真研讨,会议决定依法对关某某受贿一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修改的《关于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规定》,该院人民监督员办事机构已于1129日向参加监督评议的人民监督员发出监督案件处理结果通知书,作出必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