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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家:人民监督员见证公开宣告 点赞人民检察“冬日送暖”

【字号:    】        时间:2020-12-25      

本网讯(通讯员余航)1222日,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宣告送达《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此次宣告送达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

司法救助申请人高某某系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赔偿被害人高某某人身损害物质损失37884元。由于被告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被害人高某某未得到赔偿,高某某脾脏破裂,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无固定工作,家庭生活困难。

经过多方了解核实后,该院认为高某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并于629日召开了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在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作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进行公开宣告送达。

宣告送达现场,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对案件相关情况及审查认定的事实进行了阐述,并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向被救助人送达了该法律文书。检察官还对被救助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并鼓励他尽快走出阴影,健康阳光、积极向上。

在场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此次公开宣告送达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民着想的检察温度,也展示了检察权力运行的公开性、规范性”。

今后,该院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主动接受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权、知情权与参与权,确保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