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见证宣告送达一起拟不支持监督申请民事申诉案法律文书
本网讯(通讯员张金莲)9月3日上午,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一起拟不支持监督申请民事申诉案的法律文书进行了宣告送达。
宣告送达之前,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阐明了不支持监督申请的理由,认为申诉人李某某以西陵区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存在管辖违法缺少事实和法律依据。
人民监督员就本案的审判活动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同意检察机关对申诉人的监督申请作出的处理意见。申诉人李某某在听取了检察机关和人民监督员的释法说理之后,也表示同意检察机关对本案的处理。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承办人当场向申诉人宣读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并予以送达。
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民事检察法律文书的宣告送达进行监督,进一步拓宽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有效发挥了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对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