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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三个变化力促人民监督员工作提质增效

【字号:    】        时间:2020-09-16      

本网讯(通讯员张海宜)“经过检察官对案情的介绍,结合证据采信、以及法律适用,我认为亭区检察院对该案做出的处理决定是合适的,同意检察官意见。”这是人民监督员江某某在对宜昌市亭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中发表的意见。

近年来,宜昌市亭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院人民监督员工作部署,通过三个变化,进一步强化工作谋划、拓展监督形式、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变被动监督为主动谋划,强化人民监督员工作统筹。将以往邀请人民监督员依照案件监督范围进行监督的模式,改变为主动谋划提前安排对接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组织全院各部门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结合内设机构改革的实际,建立人民监督员工作“主动对接”机制,即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对接人民监督员工作,加强横向和纵向联系,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监督相结合,进一步扩大人民监督员参与的覆盖面,畅通参与和监督检察的渠道。

二是变单一模式为多元方式,拓展人民监督员工作载体。主动邀请参加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去年以来,该院共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4人次,人民监督员通过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开展评查,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增强干警规范办案意识。积极邀请参加案件公开听证活动。在对拟不起诉案件中,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审查3人次,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突出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

三是变传统宣传为全面联系,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成效。加强同区司法局沟通联系,建立人民监督员微信联系群,及时传递检察机关相关工作情况,定期向人民监督员赠送《方圆》《检察日报》等法律刊物,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能力,每半年向人民进行工作情况通报,及时通报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亮点和不足,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努力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