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兴山县法院向某波等32人涉恶案件宣判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谭玮)11月11日上午,兴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10余人,观摩了向某波、黄某华等32人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涉恶案件的宣判活动,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促进规范文明办案。
这是该院组织人民监督员列席的本案第三次审理活动,由于该案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故而由检察院检察长担任第一公诉人,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先后经历了两次庭审,最终于11月11日公开宣判。
受邀人员通过旁听审理过程,对检察官出庭形象、语言表达、证据应用、临场应变能力有了直观的感受。同时,结合检察机关展示证据和控辩双方的辩论交锋,对司法机关文明规范取证,充分保障人权的执法过程有了深层次的理解。
庭审后,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庭审过程进行点评,认为检察机关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观摩庭审活动,有助于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检察工作,指出公诉人的庭前准备充分,对案件研究深入细致,当庭举证质证思路清晰,证据扎实,辩论环节说理充分,用语精当,体现了国家公诉机关的威严,也体现了司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强决心,并希望检察机关能推出更多措施,进一步推动“阳光检务”,从而全面提升检察机关的说服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