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庭审现场

图为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
本网讯(通讯员黄丽华)10月12日,五峰县检察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到县法院旁听陈某某贪污、诈骗案件庭审,首次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监督。
陈某某贪污、诈骗案是该县县城迁建过程中发生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庭审前,该院为旁听庭审的人民监督员何玉洲、张海东提供了起诉书、举证提纲、讯问提纲及公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和资料,让其熟悉、了解案情。
该案跨越时间长、案情复杂,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提出了不小的“挑战”。
法庭上,公诉人就被告人陈某某在担任曹家坪社区居委会主任、协助渔洋关镇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构房屋买卖协议,个人非法占有房屋拆迁补偿款28万余元及价值19万余元安置房一套,通过重复征收、虚增面积等方式帮助陈某等人骗取征地补偿款103万余元,并收取陈某等人所送现金2.3万元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了指控、举证质证和答辩,也对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立功表现,并主动退缴部分涉案款物等保障被告人权利的事实和证据向法庭举证。
旁听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分别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提出意见建议。人民监督员何玉洲指出:“公诉人今天总体表现很好,举证条理清楚,答辩有力,但公诉人有时语速过快,建议今后要纠正。”“被告人过去和我一样都是社区干部,参加旁听,自己受到了教育,同时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检察官今天出庭着装、行为规范,法律文书质量高,体现出良好的综合素质。”人民监督员张海东如是说道。
五峰县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人员介绍说,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监督,不仅拓展了群众了解检察工作渠道,丰富了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方式,同时,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有针对性意见建议,也对提高公诉检察官素质大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