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五峰县检察院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田世佳)9月17日,五峰县检察院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参与犯罪嫌疑人尤某某信用卡诈骗案、王某某诈骗案拟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这是《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出台以来,该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开审查案件。
公开审查中,人民监督员听取了承办人对两起案件犯罪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方面的介绍,并对认罪认罚、和解协议、赔偿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询问和了解。经评议,犯罪嫌疑人尤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同时在公安机关立案后移送审查起诉前,已全部偿还透支本金,并获得了被害方银行的刑事谅解;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归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其家属已向被害人代为全部退赔,王某某已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三名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尤某某、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力争每一件案件都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