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图为五峰县院拟作不起诉案件监督评议会现场

上图为3名人民监督员讨论案件处理意见
本网讯(通讯员高家洲)1月11日,3名人民监督员应邀来到五峰县院,对拟作不起诉处理的刘某等三人涉嫌滥用职权案进行了监督评议。
评议会上,听取案情汇报以及五峰县院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后,来自渔关镇三房坪村、长乐坪镇财政所和县纪律监察局的3名人民监督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问题向承办人询问,案件承办人逐一进行了解答。评议阶段,3名人民监督员就本案事实、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交流讨论,最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五峰县院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申请市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拟撤销2件,拟不起诉案件1件,该院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重要工作情况,积极为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创造条件,提升了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